贵溪市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近日,贵溪市制定下发《关于积极促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关于积极促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贵溪市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贵溪市作为全省十一个省级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多次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分析全市林地流转形势,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结合省厅统一部署,认真制定符合贵溪实际的林地流转政策。
该市制发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八种林地流转形式,其中“产权置换形式”,也称“林权换路权”是该市结合本地实际而制定的一种新形式。《实施意见》在林地权属管理方面,提出对于新发生的林权流转关系,在流转双方订立合同后给转入方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并在转出方的《林权证》上进行流转注记,使流转后的经营权与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彻底分离;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实行“一取消、两允许、三放开”政策;明确对新增连片200亩以上林地流入的林业经营主体给予每亩50元奖励,对新增造林(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高产油茶、毛竹、苗木花卉)连片200亩以上的除享受上级政府扶持扶助政策外,市政府财政奖励每亩50元,力争到2020年全市林分亩平蓄积量达到4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农民林业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